為進一步加大對項目的指導、服務、監管力度,積極防范項目風險,日前,集團公司在《重點項目集團領導對口監管制度》和《重點項目周報制度》的基礎上,發布實施《重點監管項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根據該《辦法》,集團公司將對BT項目、EPC項目、五礦集團內部協同項目、國際工程項目、1億元以上的施工總承包項目,以及各類風險較大的項目實施重點監管。
《辦法》指出,集團公司將成立由工程管理部、安全環保部、人力資源部、企管審計部、財務部、紀檢監察部組成的監管小組,加大對重點監管項目的指導、服務和監管。
《辦法》具有兩個特點,一是拓寬了項目監管范圍和監管階段。要求項目實施單位除嚴格按照集團公司《工程項目管理策劃規定》進行策劃外,還必須進行項目施工前期和完工后期的項目管理策劃和實施策劃。既要對項目運行過程監管,也要關注項目前期的招投標管理和合同管理,以及竣工資料歸檔、工程質量保修、資金回收管理、項目總結等項目完工后的管理。二是強化了風險管理。要求項目實施單位和項目部通過項目管理策劃等方式對重大風險因素和重大危險源等影響項目目標實現的重大風險,按風險等級進行評估,采取風險規避、風險減輕、風險轉移等方式防范,以此大幅提升集團公司項目管理水平和能力。
(工程管理部 易建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