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是黨執政的重要經濟基礎,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力量,擔負著重要的政治責任、經濟責任、社會責任和安全責任。“三重一大”決策事項是國有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最核心、最重要的內容,關系到企業的生存與發展。我們必須充分認識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重要性,積極探索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途徑和方法,提高國有企業依法科學民主決策能力,防范國有企業決策風險,維護國有資產安全,深化國有企業反腐倡廉建設,促進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健康順利進行。
充分認識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重要性緊迫性
國有企業“三重一大”決策事項是對企業內部的權力以及人財物等核心資源要素進行分配和使用,以創造價值來實現企業的永續經營。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是國有企業實現科學發展的內在需求。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目的是建立健全科學決策體系,統籌安排人財物核心資源,實現企業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它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要義,滿足其根本方法和要求。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是國有企業踐行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必然要求。企業“三重一大”決策事項與職工群眾的切身利益休戚相關,是職工群眾關注的焦點、熱點。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在決策的論證、決定、執行全過程,堅持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建立健全職工群眾的意見反映機制、民主參與機制和民主監督機制,能夠讓群眾更多參與到與他們自身利益相關的決策過程中來。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是國有企業執行民主集中制、強化領導班子建設的必然要求。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有利于形成班子統一領導與成員分工負責有機結合的工作機制,增強領導班子成員的組織觀念、紀律觀念和民主意識,改進和提高工作作風和領導作風,營造民主和諧、風清氣正的工作氛圍,能夠提高領導班子的整體決策能力、決策質量和決策效率。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是國有企業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強化權力運行監督的重要途徑。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管好決策權,理清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在決策中的權力、義務和責任,能夠實現企業監督管理由一般權力向要害權力、由權力執行向權力決策、由主要經營領域向關鍵決策環節、由普通部門崗位向領導機構及主要領導的延伸,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指向更加明確,是國有企業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有效途徑。
切實抓好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頂層設計
理念決定方向,思路決定出路。“三重一大”決策事項涵蓋范圍廣、涉及面大,觸及不同的權力主體,需要以強有力的領導、科學的理念思路和有效的方法途徑來貫徹落實。國有企業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要明確決策機構、執行機構和監督機構的領導責任、工作目標及主要任務,在內部各組織層和業務層分解任務、落實責任,明確牽頭單位和配合部門,形成整體系統推進的良好態勢。要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結合企業的性質規模、管理體制和運營模式,系統梳理“三重一大”決策事項的范圍界限、額度標準和程序流程,綜合考慮公司制企業和全民所有制企業并存的現狀,按照產權關系,針對不同類別企業的實際,理順管理關系,科學分類指導。要做好法律法規、黨紀條規與企業內部規章制度的銜接,在強化依法合規的基礎上,以政策、規章的靈活性和可操作性,彌補現行法律法規的滯后和不足。
不斷深化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配套改革
國有企業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根本途徑在于科學合理地配置權力,通過疏堵結合、綜合治理,使權力運行始終處于規定的邊界條件之內。要建立健全以產權關系為紐帶,與企業組織結構相匹配的適度集權與有效分權相結合的決策管理體制。已經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公司制企業要明確“三重一大”決策事項的法定決策主體和參與決策主體的權力界面和接口關系,清晰股東會、董事會和經理層的逐級委托代理關系,建立健全黨委、工會、職代會參與決策、有效監督的渠道。要規范董事會建設,加大董事會中外部董事的比例,落實職工董事制度。尚未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企業,要明確黨委和行政決策機構的構成形式、人員組成、決策范圍和決策權限,建立健全黨委和行政之間決策的聯席會議制度,既準確體現廠長經理負責制,又有效體現黨組織的民主集中制。要在母子公司之間建立分級授權決策體系,制定重大決策權限指引,實行重大決策審批和備案報告制度。要探索建立以我為主、內外結合的決策管理支持系統,在決策機構下設立戰略、投資等專業委員會,負責處理專項決策事項,或將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決策事項的調研論證、過程監控、效果評估等工作外包給專門社會中介機構管理。
大力加強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制度體系建設
制度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形成體系健全、科學規范、協調配套、有效管用、持續完善、執行到位的制度體系,是國有企業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基礎工作。建立健全“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要形成系統的體系框架和完備的專項制度模塊,分層分類整體建設,并妥善處理企業內部規章制度之間基本法與專業法、上位法與下位法、實體法與程序法的關系。章程是企業經營管理的基本法,要將“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要求在章程中細化落實,明確決策機構、執行機構和監督機構的權力、義務、責任。結合企業實際,分類梳理重大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運作所包含的主要內容、覆蓋范圍和額度標準等,形成企業決策事項管理的各類專業法。要在母子公司逐級制定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具體實施辦法,將中央要求融入企業經營管理體系之中,逐級形成上下貫通、緊密銜接的制度層級。要在做好決策事項的實體性管理制度的同時,著力做好相關決策會議的程序性制度建設。建立健全調研論證、公開公示、信息反饋、考核評價、責任追究和后評估等配套制度的建設,形成科學完整的制度體系。
努力創新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監督管理模式
強化監督檢查,把監督制約要求貫穿于決策管理的各個環節,形成決策議事有監督把關、決策執行有檢查糾偏、決策失誤有問責懲戒的監督制約機制,是國有企業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重要保證。要著力構建黨組織監督、職工民主監督、經營管理監督、業務部門監管、紀檢監察和審計等專門監督的監督格局,建立健全黨組織參與決策、帶頭執行、有效監督的領導體制、工作機制和管理渠道。對企業改制、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問題、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要及時廣泛聽取工會的意見。發揮相關業務部門的管理優勢,落實業務部門在決策的調研論證、執行過程和效果評價等環節的監管職責。建立健全監督部門和業務部門的信息溝通制度,以聯席會議、聯合監督等方式形成一體化的集成管控模式。綜合運用巡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檢查評價、民主生活會、企業領導人員述職述廉、黨務公開、廠務公開等形式,監督檢查“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執行情況。加強對企業領導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將“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執行情況作為領導人員選拔任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加強國有企業廉潔文化建設,發揮廉潔文化的導向作用、凝聚作用、教育作用和規范作用,營造依法合規、科學決策的良好內部環境。